公布遺囑確實是錯誤,父母從自己的角度看是公平的,從道理上講也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在兒女那裏就是另一角度看問題了。所以父母沒有把人的本性看清楚。當年有人打一索馬裏人的出租車,竟然聽他滿口怨言,抱怨在美國如何被不公平對待,沒有掙到多少錢。俺原以為他們應該對美國感恩拜德呢,要不是美國收留他們,可能早已葬身於種族屠殺中了。
現在的補救的辦法也許是,對幾個子女宣布要重新立遺囑,然後去正式取消現有遺囑,兩個人可以商量好,但是一直拖著,也可以看情況把兩個人商量好的不停的修改,但是他們的決定誰都不告訴,過幾年之後再正式立,但是也沒必要和任何人說。即使老兩口隻有一個人在世,即使兒女軟硬兼施,也不要說,直到最後再公布。同時應該和每一個兒女好好談一談,讓他們明白父母的本心是不願意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感覺自己受委屈。
不患寡,患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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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患均,患不公。 -wolfkiller8- ♀ (0 bytes) () 07/30/2015 postreply 11:30:26
• 公平與否5人有5種看法, 能有絕對的公平嗎? 留遺產不象贈禮一樣嗎? 受禮的人還有權挑三撿四, 轉身指責贈與者嗎? -雅寶- ♀ (0 bytes) () 07/30/2015 postreply 11: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