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撞誰不重要, 問題是誰有"right of way",

對方之行, 你向外出, 你理應讓之行車, 警察處理沒什麽不當之處, 你生氣不解決問題, 你上庭贏的可能是警察不去, 如果贏也隻是消罰單, 你的保險公司還是要賠對方.

所有跟帖: 

完全正確 -雨鶴- 給 雨鶴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25/2004 postreply 08:23:12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