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經紀人的話,問問他有什麽建議。你是在美國嗎?哪個州?我覺得你不用理他,讓他告。

你4年沒住,又有以前房客書麵證明說沒覺得有問題,那麽你就沒有所謂“刻意隱瞞”。 他要怪也隻能怪房檢的,和你沒關係。 特別是老鼠這種事,我覺得好像都沒列在需要說明的條例裏。

不過,如果他真的告了的話,你最好也找個律師,因為怕有程序方麵的問題你不懂,疏忽而輸官司。

有些印度人很討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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