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同意,隻是俺不敢說出

女人有時候拎不清(蠢),不知夫妻子女遠比父母兄弟重要,無原則“吃裏扒外”,最後弄到無家可歸的很多。
俺的意思是,如果有利益衝突,應該維護小家庭的利益;隻有小家庭順了,才有能力孝敬父母。
當然勞工缺德、胡作非為的除外,那種是人品不行將不得不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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