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話很莫名其妙!

1、首先母親和丈夫並沒有一定的過去和未來的關係。很可能丈夫比母親早死,那麽難道下麵樓主的處理方式就正確了?

2、退一步說就算有過去和未來的區別,然而行為的對與錯,不是以利害關係衡量的。難道說一個親人逐漸衰老、對你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就可以欺負?而年輕力壯還可以繼續利用的,就應該討好?

3、“女人沒有丈夫和孩子,你什麽都不是”,是一百年前的事情,根本不是什麽“時髦語”。新時代兩性平等,男性不以老婆定義自己,女性也不以丈夫定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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