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如果沒有明確指出婚姻的對象必須是人類,過幾年說不定有法官會裁定各州必須接受非人類對象的婚姻。那時候可就真的是“人類的一小步,生物的一大步”。
婚姻的憲法定義將來可能有更畫時代的進化
本帖於 2015-06-28 15:30:15 時間, 由普通用戶 jingxi0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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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ppery slope argument is not really an effective argument
-檸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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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5 postreply
15: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