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護有限

來源: 檸檬椰子汁 2015-05-05 04:24:5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436 bytes)
第一,如果法律可以糾正工作中受的各種委屈,大家就不要工作了,天天互相告好了。法律上能夠告的,就是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Act定義的歧視,http://www.eeoc.gov/laws/types/ 你說了半天,沒有把自己受到的不公和歧視掛上鉤。你受委屈不等於你受歧視。如果搞不懂遊戲規則,不要輕易做決定。

第二,法律上你要什麽解決辦法?不要隻知道鬧,不知道解決。美國官司從來都是死不認罪,所以不要去想公開道歉。你沒有丟工作,不存在複職的問題。如果你一定要走法律途徑,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賠錢。你丟失晉升機會了嗎?工資差多少?就算乘十年,你的損失是多少?假設你去HR,人家說你對,問你要怎麽辦,你如何回答?

第三,你的陳述太長,沒有人(包括同情你的人)能夠聽完。建議你將你的事情縮短成一段話。因為即使你去告,HR, 律師,法官,都需要就你這個案件和別人討論,都需要解釋"what this case is about", 如果你自己沒有簡明的闡述,那麽別人就要幫你概括,最後概括地對不對, 就不是你能夠決定的了。所以最好自己提供一個概括。

職業壇給於的回答,也值得參考。如果你想繼續,請按照以上三個建議進一步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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