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停車場裏如果沒有看到任何情況突然兩車倒車相撞,你馬上跑出來,做什麽?
(1)道歉說自己不小心;期望對方也道歉說對方自己不小心;
(2)問對方發生了什麽,問對方是否看見自己,問對方是不是不小心;
(3)下來馬上指責對方不小心,扣大帽子,說自己完全無錯,或者不提自己的錯;
選擇(1),不管你是否有錯,你已經承認了錯誤,你自己認輸,坐地賠錢,對方隻要閉嘴就是贏。
選擇(2),先搞清楚事實,不要過早下結論,不亢不卑;
選擇(3),不管三七二十一,以攻為守,保證自己不吃虧。
看看這個例子,再看看你和對方爸爸的行為,你們兩個都是如何處理自己孩子的問題的?既然你已經道歉,並強迫自己孩子寫道歉信,校長何必花精力去對付凶惡的對方?校長處理這些事情拿獎金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兩邊家長都閉嘴校長最高興。
個人傷害案件裏麵,最忌諱的就是當事人自己瞎做好人,不是自己的責任都承認。禮貌和責任有時有矛盾。下次注意吧。
這次,請move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