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錯誤二,在不明事實道歉後,在你知道“對罵真相”以後,你自己主動同意寫道歉信,主動逼著自己孩子寫完了,主動交上去了;對方有了你的道歉,為什麽要寫給你道歉信?你有籌碼逼對方寫嗎?你白白地把自己的籌碼交了出去。校長的要求不是聖旨,是可以討價還價的。
你的處世能力很值得提高。你再來辯解吧,我倒要接著數你犯了錯誤三,錯誤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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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了
-葫蘆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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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15 postreply
20: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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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籌碼的“談”叫做自取其辱
-檸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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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15 postreply
20: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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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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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15 postreply
21: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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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校方公平對待,不是一麵之詞, 讓我們單方麵道歉
-葫蘆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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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15 postreply
2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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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要是沒有進一步的動作,就此打住最好。
-如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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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15 postreply
21: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