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反問,PM失職,不管什麽方式,都應該把錢給樓主的吧?

就像我買東西被騙了,dispute是從我的credit card拿回,信用卡公司然後自己去追賬。追的回不回來,就看他們的本事。PM不也應該這樣麽?叫做‘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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