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經曆。 25年前,一個美國好朋友的孩子三天不到21歲在 party酗酒被抓。當時

回答: 月子中心ldmm2015-03-13 10:00:46

朋友在境外出差,我幫忙交了100美元保他出來。是夜班法官10判的。再一次,大概5年前,一個朋友夫妻糾紛,男子被抓,男子自己保自己,500美元,也是法官定的,他當時用信用卡付。以後扣除10%,其他退換。 我知道的是,可以自己保自己,交錢就行,再有無需律師介入。法官應該告訴那個孕婦這些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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