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境外出差,我幫忙交了100美元保他出來。是夜班法官10判的。再一次,大概5年前,一個朋友夫妻糾紛,男子被抓,男子自己保自己,500美元,也是法官定的,他當時用信用卡付。以後扣除10%,其他退換。 我知道的是,可以自己保自己,交錢就行,再有無需律師介入。法官應該告訴那個孕婦這些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