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合同有法律效益嗎?有什麽注意事項?

一個南美單身母親加三孩子想租房,她自己的收入,信用都不好,在領一些政府補貼。但是她帶來的男盆友有自己的生意,人看上去也不錯。他們不想把男盆友的名字放到lease上 for whatever reason. 但是他同意另外寫一個附加合同的東西保證他負責房租。

請問,這樣做有什麽風險?萬一那女的不付租了,那男盆友法律上也是可以負責的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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