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概應該告到學術機關機構而不是行政機構。學校裏沒有學術委員會嗎?你的研究領域中沒有學術組織嗎?

律師違規,醫生違規,都有它自己的部門處理。你是不是要研究一下以前的案例看他們是如何做的,恐怕會對你有好處。另外那個發表論文的雜誌應該調查,那是他們的責任,他們應該鑒定是否做假。當然,要明白的是,如果不是非常強硬的做假證據,他們也不輕易承認是做假,因為那些專家們是在承認自己無能,在往自己臉上抹灰。你知道他們給學校的信怎麽說的?另外,想說的是你的熱情給人留下印象。不過,加美這邊與國內文化不同,你就是贏了,在民眾眼裏你不是英雄,除非你學術有建樹,否則認為你是十足的trouble maker。在還沒有公開的情況下,趕快找個工作吧,否則將會是個麻煩。現實是殘酷的,你真不知水有多深。別為了他人把自己的前程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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