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告,不就沒損失了?所以人家不對你的損失負責。
是你讓人家調查的,不是嗎?人家不及時回複你還去催。你無法讓他人為你的行為負責。這是不同的思維方法。你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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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終於明白你的point了! -樹蔭滿地- ♀ (0 bytes) () 02/27/2015 postreply 22:12:13
• 很同情你,也敬佩你,可是事實很無情。 -笑薇.- ♀ (0 bytes) () 02/27/2015 postreply 22:14:09
• 謝謝你這麽說。我當初舉報目的是維護科研的公正性,別的都是小事,否則我也不會忙活到現在才谘詢這個問題。謝謝你的建議。 -樹蔭滿地- ♀ (0 bytes) () 02/28/2015 postreply 07:05:42
• 美國的Whistles Blower都可以按%分錢的,嗬嗬。 -味苦- ♂ (0 bytes) () 02/27/2015 postreply 22: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