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其他人的損失的話,難道每個離開實驗室的博後都需要聯係期刊雜誌和funding agency去給大學施加壓力展開調查嗎?
我更正你一下,我從沒有被fire,是一年合同到期離開的。我舉報前詢問過HR,他們明確通知我這種情況下實驗室在合同到期前不可以解雇
所有跟帖:
• 既然沒有合同,學校就更沒責任了。 -味苦- ♂ (0 bytes) () 02/27/2015 postreply 22:05:56
• 是你讓人家調查的,不是嗎?人家不及時回複你還去催。你無法讓他人為你的行為負責。這是不同的思維方法。你要是 -笑薇.- ♀ (69 bytes) () 02/27/2015 postreply 22:05:57
• 我終於明白你的point了! -樹蔭滿地- ♀ (0 bytes) () 02/27/2015 postreply 22:12:13
• 很同情你,也敬佩你,可是事實很無情。 -笑薇.- ♀ (0 bytes) () 02/27/2015 postreply 22:14:09
• 謝謝你這麽說。我當初舉報目的是維護科研的公正性,別的都是小事,否則我也不會忙活到現在才谘詢這個問題。謝謝你的建議。 -樹蔭滿地- ♀ (0 bytes) () 02/28/2015 postreply 07:05:42
• 美國的Whistles Blower都可以按%分錢的,嗬嗬。 -味苦- ♂ (0 bytes) () 02/27/2015 postreply 22: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