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決定要搞學校”,我舉報的是實驗室。現在的情況是:學校是上級,實驗室是它的下屬。下屬犯了錯,我匯報給上級,上級不及時調查處理給我造成了損失,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我確實是不想昧良心發表造假的實驗結果,理想中的科研領域裏黑就是黑,白就是白,要是可以渾水摸魚為什麽要幹這一行呢?又辛苦又掙不到錢還要昧著良心說謊。
我好像有點沒把話說清楚
所有跟帖:
• 沒有一個機構會對自己人所做的事進行否定,因為下麵人的錯是領導的失職,說領導不知 -笑薇.- ♀ (779 bytes) () 02/27/2015 postreply 22:02:34
• 謝謝你啦,我明白了。 -樹蔭滿地- ♀ (0 bytes) () 02/27/2015 postreply 22:09:22
• 人家文章在你沒去的時候就發表了,要人家賠償你的精神損失,比較牽強。 -稻穗兒- ♀ (0 bytes) () 02/28/2015 postreply 10:06:01
• 實驗室以前的作假行為和我沒有關係。 -樹蔭滿地- ♀ (181 bytes) () 02/28/2015 postreply 10:58:54
• 就算校方對你的檢舉沒有馬上處理,也不形成對你的精神損害吧?畢竟是你檢舉別人,又不是別人檢舉你。 -稻穗兒- ♀ (0 bytes) () 03/03/2015 postreply 13: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