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就在於這是一個出租房,出了事,樓主有一堆麻煩事在後頭,所以防患未然應該是最佳的處理方式....

回答: 我胡說幾句i_know2015-01-31 13:54:32

老貓要是事主,砍了樹,"毀屍滅跡",最多日後有人要求賠這棵樹,都比日後找人修房,安置住客,還要與保險公司打交道...兩害取其輕...應該是處理這個問題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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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沒看懂我的意思 -i_know- 給 i_know 發送悄悄話 (329 bytes) () 01/31/2015 postreply 14: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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