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就在於這是一個出租房,出了事,樓主有一堆麻煩事在後頭,所以防患未然應該是最佳的處理方式....

來源: 2015-01-31 14:10:2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老貓要是事主,砍了樹,"毀屍滅跡",最多日後有人要求賠這棵樹,都比日後找人修房,安置住客,還要與保險公司打交道...兩害取其輕...應該是處理這個問題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