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她沒有出錢買房子(買完房子後,我可能給過我父母3000美元 --- 錢數不夠);
第二,她婚後才真正擁有這個房子(我接完婚回去的時候,去過一次公證處,辦委托書,我所有房屋買賣的事情都由他經手 --- 時間太遲)
第三,父親作證贈與比較困難,她不想讓父親為難 (我父親再婚,他象防賊一樣,把所有的錢都放到了我的名下,以防我後媽拿他的錢)
(樓主的辯解可能是
1. 證明房子的本金是婚前財產
1.1 能夠證明是父親贈予,最好。
1.2 或者退一步,能夠證明買房子的錢是來自自己的婚前財產;
)
還能咋辦呢?
我大概看明白她難在什麽地方了
所有跟帖:
• 馬上要hearing,證明資料準備齊全不容易。 -小睿兒- ♀ (0 bytes) () 01/27/2015 postreply 17:27:21
• 她說,“我律師現在很忙,他覺得很放心,隻要證明這錢是我父母出的就可以” -慧惠- ♀ (163 bytes) () 01/27/2015 postreply 17:30:56
• 就是這個不好證明,是賣的她以前的房子的錢 -小睿兒- ♀ (0 bytes) () 01/27/2015 postreply 17:34:32
• 那她在跟律師撒謊,這錢是賣‘她的’房子的錢,買了‘她的’房子,關父母啥事? -慧惠- ♀ (486 bytes) () 01/27/2015 postreply 17:56:27
• 撒謊而且律師信以為真地告知了法庭是硬傷,現在得找證據來圓謊,有點兒nandu -小睿兒- ♀ (0 bytes) () 01/27/2015 postreply 18: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