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各國法律都認為婚姻內獲得的收入,不管是誰的工作,都是屬於婚姻財產,這是一個普世原則。什麽是非婚姻財產,各國甚至美國各州都有不同,但是一般來說:
marital asset vs. non-marital asset
1. 婚姻財產 (離婚要分割)包括:
1.1 所有婚後收入(income),不管存到哪個賬戶
1.2 婚後給夫妻二人的贈與,包括一方給兩人的贈與(比如從小金庫裏取出錢接濟家用)
2. 非婚姻財產
2.1 婚前財產,婚後保持在一方名下。
2.2 婚後一方獲得的財產(asset),如果是被贈予或者繼承,一般是非婚姻財產。其他婚後獲得的財產,看具體情況。
3. 婚姻財產和非婚姻財產的轉換:
3.1 婚姻財產不可能變成非婚姻財產。
3.2 非婚姻財產可以變成婚姻財產: see 1.2
又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間積極管理自己的非婚姻財產,比如個人名下的出租房,個人名下的股票賬戶,那麽另外一方可以合理要求"非婚姻財產”的增值部分可能會被當作婚後收入算成婚姻財產。但是本金可能還是非婚財產。
4. 不要緊張,分割不是平分,分1%或者分99%都是分割。如何分割看各地本地法律。
樓主的辯解可能是
1. 證明房子的本金是婚前財產
1.1 能夠證明是父親贈予,最好。
1.2 或者退一步,能夠證明買房子的錢是來自自己的婚前財產;
2。證明房子的增值不是婚姻財產(避免3.2)出示當年自己給父親的委托書,說明你沒有參與國內房子的管理,都是你父親的工作。
這個事情隻有律師能夠具體幫忙,沒有什麽特別的捷徑
所有跟帖:
• 我大概看明白她難在什麽地方了 -慧惠- ♀ (835 bytes) () 01/27/2015 postreply 17:21:47
• 馬上要hearing,證明資料準備齊全不容易。 -小睿兒- ♀ (0 bytes) () 01/27/2015 postreply 17:27:21
• 她說,“我律師現在很忙,他覺得很放心,隻要證明這錢是我父母出的就可以” -慧惠- ♀ (163 bytes) () 01/27/2015 postreply 17:30:56
• 就是這個不好證明,是賣的她以前的房子的錢 -小睿兒- ♀ (0 bytes) () 01/27/2015 postreply 17:34:32
• 那她在跟律師撒謊,這錢是賣‘她的’房子的錢,買了‘她的’房子,關父母啥事? -慧惠- ♀ (486 bytes) () 01/27/2015 postreply 17:56:27
• 撒謊而且律師信以為真地告知了法庭是硬傷,現在得找證據來圓謊,有點兒nandu -小睿兒- ♀ (0 bytes) () 01/27/2015 postreply 18: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