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證人的目的”不是“作證的目的” 你缺些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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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沒明白,證人的目的。。。是作證?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6/2015 postreply 11:59:49

人證與物證,統稱“證據” -20146- 給 20146 發送悄悄話 20146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6/2015 postreply 13:17:48

謝謝!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6/2015 postreply 16: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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