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已經是找到了的,雙方都無異議。她想證明對方收集證據的過程違法,反人權。

不過她不想談論事實,對方收集證據的過程也描述得含糊其辭,所以隨她去吧。反正她去告梅西是捍衛人權捍衛正義的體現,敢說她不對,就是反人權,反華人,思想落後,甘當奴役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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