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如果對方已經遷入,這就代表了對方已經有租賃的行為,這是真正的問題,因為任何州的 landlord tenant law 基本上保障租用方 (tenant) 的使用權益,所以一旦租用關係開始,不是您說了不存在就算數的,一切都需要依據正式的法律規定來走. 特別是沒有正式的法律文件容許您或是您的房東可以強製驅逐對方,您根本不能更換門鎖,不容許對方進入,所以您這根本就是胡鬧
同時您容許多少人入住,住客是否可以招待任何人暫住,您都需要在租約中清楚說明,如果沒有書麵租約,也沒有問題,最佳的方式依據月租的程序是以書麵通知對方在本月租期到期之後開始計算 30 天之後您不再租給對方,然後依據當地法律來走....(如果對方到時不搬,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來驅逐對方,不是你換把鎖那麼簡單)
同時,您最好禱告,對方不要誣陷您換鎖之後毀損或是偷竊任何財物,如何防止這個問題發生,上一個帖子中,老貓已經告訴您應該如何處理...
(C)對方之所以強硬,是因為您不懂法,而對方是有備而來,這種 "Professional Tenants" 基本上如同遊牧民族,一個一個房東騙,所以人家根本知道自己做什麼,而你要是還不清楚知道自己的情況不尋求專業的幫助,甚至於還自以為是,老貓可以明確的告訴您,您的厄夢才開始.
(D)所以要如何處理
上策: 給對方一筆錢請對方自己走... 花錢消災,送客...所以你不需要在再因此失眠 (估計您不會聽)
中策: 等對方告,但是您找律師依當地法律按程序來處理,同時容許對方可以自由進入房間清典財物,如果對方真告,上庭要求對方拿出合約來...(這個方式的最大問題是如果對方堅持您偷走了合約,您跳到黃河也洗不清....(您自己也清楚這個狀況...) 你要是走這條路,希望您了解,不要想用這個論壇作為您個人的法律顧問,摸著石頭 DIY 過河,因為沒有朋友有這個時間與心情讓您這樣玩....同時我們也沒有那麼笨,所以自己乖乖去找律師諮詢應該如何處理.....
下策: 繼續玩您的遊戲,等出了事,再來哭訴美國司法不公....(如果您走這條路,後果自行負責,老貓一點也不同情....),不過最壞也就是您得賠償人家一大筆錢,加上您自己得另外找住處,然而如果您不差錢,也好可以這麼玩...
(E)最後一點忠言:
人在美國,英文是必須的工具,您如果還要住在這裡一段時間,您最好加強您寫作的能力,舉個例子,您短短不到四行的東西,老貓至少看到 > 20 個問題 (用字,文法,修辭....),如果真正被告了,您用這種英文程度上庭,良心說,您會吃大虧. (希望您的口語程度比您寫作的程度好),一個例子,第一句話中,應該不是"My contractor is ",至少應該用 "rental agreement",或是更正確的說應該是 "leasing agre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