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裏麵根本沒有什麽好爭的,根據保險條例辦事,LZ沒必要買第二份保險,而是應該在FSA放錢,省稅。

來源: goingplace 2014-12-01 09:54:1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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