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來這裏的目的是尋求“法律求助”,不是“請求審判”

能幫得上的就給一些建議,幫不上的給一些同情。

一個孕婦, 被你們在這裏根據她的自述加上你們的猜測進行道德審判,實在是心寒。 你們有什麽證據,和權力,這樣往人家傷口上灑鹽?

是非讓法庭去決定。

我選擇相信樓主是被冤枉的。 雖然我不懂零售業的行規,但是我可以從通讀樓主的文字的字裏行間得出我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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