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住以後要簽合約,沒有合約雖麻煩一些,但也不是完全束手無策。法律上有要約和對等。租房中要約是實際入住和繳納房租。

隻入住不交租即為違法,你就有權向法院申請實施驅趕。5天通知在無法找到房客時貼在門上即算有效送達。為證明你貼了,可買一份當地報紙貼在通知旁顯示日期,然後拍照,作為呈堂證供。有門房願作證當然更好。你是房東,雖進入訪客房需事先會房客取得同意,但在訪客不答複,尋不到人,且有緊急情況下,房東亦可徑直進入房間進行安全隱患檢查排查。必要時你可說點對方無法證明的假話,如聽到屋內有異常響動,聞到特殊氣味等。。。。。。。希望能幫到你。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