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不錯,但是請看這個和LZ類似的2014的新案件

本文內容已被 [ lexm5 ] 在 2014-10-25 05:44:17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Looks pretty similar to LZ's case.

http://www.bna.com/temporary-impairment-may-n17179881599/

請律師就是因為律師知道最新的判決,知道法律向什麽方向發展。LZ的律師既然同意接案,就是說明有一定信心。律師沒事為什麽不收費為你做事?

所有跟帖: 

那這真要看樓主對‘權’‘益’的想法了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324 bytes) () 10/25/2014 postreply 06: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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