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城自有專業的園地給寫手們發表大作或是神話,然而很抱歉不是這個論壇,所以不用在這裡賣關子,也不需在此譁眾取寵,老貓個人的期望是您能夠精準的將人時地物事寫清楚,特別是在程序的進行上依據事實而不是出自您的想像,所以您所寫的東西真正日後能夠對其他人有幫助,如果您這麼做,老貓自然會讚您是條好漢,否則不需要在這裡做"騷人墨客",浪費其他人的時間,(當然老貓的建議聽與不聽在您,然而刪與不刪您的大作,權責在老貓 ),言盡於此,謝謝您的合作.
如果您不想實事求是分享您整個司法程序的經驗,個人會建議您移駕到別處去發表您的大作.
所有跟帖:
•
讚。小說形似的官司反而害人。
-jin_yin_hua-
♂
(0 bytes)
()
10/07/2014 postreply
12:23:10
•
和聯邦政府打這類官司的多數是訟棍, 糟蹋我們的血汗錢
-sayyousayme-
♂
(0 bytes)
()
10/07/2014 postreply
19:06:02
•
不能這麼說,任何人都有權在司法的架構下爭取自己的權益.
-單身老貓-
♂
(20 bytes)
()
10/07/2014 postreply
20:43:54
•
不過大家都知道多少律師就是靠訟棍吃飯的, 鑽法律的空子
-sayyousayme-
♂
(0 bytes)
()
10/08/2014 postreply
04:29:38
•
法律空子就是給人鑽的
-lexm5-
♂
(438 bytes)
()
10/08/2014 postreply
10: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