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空子就是給人鑽的

立法執法的人不是傻瓜,如果一個不合理的空子被人鑽,總會補上的。剩下的空子,都是預留的。要麽是保護某個權利,要麽是怕冤枉被告。你以為法律教授天天學術上討論什麽?就是討論某某個空子合理不合理,大小對不對。

雇律師就是因為律師知道“空子”。等到事情攤到你身上,你就不這麽忿忿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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