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之見﹐你得到小孩的撫養權是沒問題的(你老公本來就不要)﹐關鍵是撫養費。你
的處境很困難﹐就是美國法院判他馬上付你贍養費/撫養費﹐也隻會根據他現在的收
入判他每個月付你多少錢而已﹐但他回國後﹐你找誰去要﹖他甚至可在回國前﹐到
美國法院去要求把已判的贍養費/撫養費down to zero﹐因他在美國已無收入﹐人也
不在美國了。
回複:請教老貓和各位通曉中美婚姻法律的朋友,我是上月發貼谘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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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依你之見,何時,何地提出離婚對我最有利?說實話,
-gold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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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004 postreply
13: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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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那麽,依你之見,何時,何地提出離婚對我最有利?說實話,
-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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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004 postreply
13: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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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我想我還是等他回國後再提出離婚吧,至少我的
-gold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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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004 postreply
13:5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