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但是,朋友是不用談錢的。當時決定和他結婚,也是因為那是是女友,而不是
老婆,不用跟他談錢。而他的樣子又是對人那麽好的,隻要不談錢,他真的是一個
紳士。結婚後經濟上不可能完全分開,而他又有高消費的習慣,於是當他缺錢時,
就會責備我。幸好我有工作,雖然收入不高,卻足夠付我自己的生活費,和一部分
的房租。如果來美國後一直找不到工作,我想可能我們早己分手了。有時真是好笑,
比如我們去同一家店,買了一樣我需要的小東西,我沒有帶現金,想讓他用信用卡
付,他就很不情願。夫妻作到這個地步,真是悲哀。當然了,我還必須買家裏所有
的日用品,每次出去吃飯,他都會等我掏錢買單。我不明白,一個掙錢比我多一倍
的人,為何會如此缺錢用。家裏又沒有Mortgage這樣的負擔。每次他發脾氣多半是
因為錢。有時兩人一起出去,他會自己開車走掉,把我一個人留在原地。我可以說
他不是壞人,但是性格自私任性是真的。讓我仔細想想該這麽辦吧。我曾有一個朋
友建議我們去見Marriage counselor ,不知有沒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