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驅逐應該是沒有犯罪記錄的

他的選擇是:
(1)硬上,出庭辯護,陪審團判決,如果無罪,立即釋放;如果定罪,可能會判刑,他律師說是最多兩年;

(2)plea bargain,認罪,緩刑,無驅逐,有犯罪定罪記錄。

(3)不認罪,自行離境,但是案件終結,沒有犯罪記錄,隻有逮捕記錄。

如果認罪了再自行離境就沒有意思了,他應該和律師爭取(3),不建議(2),有了犯罪記錄,在美國呆不好。沒有犯罪記錄,以後還可以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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