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上是這樣說的:
“公民購買和使用槍支的權力不容侵犯。”
注意這裏的用詞,不是:“允許公民購買和使用槍支”
而是“購買和使用槍支的權力不容侵犯”。因為人民
持槍是上天賦予的權利。
無論華人,華僑,華裔,其實在美國白人眼裏的地位是
一樣的。中國人自以為溫良老實可以受人尊敬,其實人家
值當你是個黃種順民而已,nothing more.
來美國這麽多代,卻還不理解這裏的遊戲規則,可悲。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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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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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04 postreply
11: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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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s it.
-多謝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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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04 postreply
17:4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