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來源: 2004-11-09 07:38:1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上是這樣說的:
“公民購買和使用槍支的權力不容侵犯。”

注意這裏的用詞,不是:“允許公民購買和使用槍支”
而是“購買和使用槍支的權力不容侵犯”。因為人民
持槍是上天賦予的權利。
無論華人,華僑,華裔,其實在美國白人眼裏的地位是
一樣的。中國人自以為溫良老實可以受人尊敬,其實人家
值當你是個黃種順民而已,nothing more.
來美國這麽多代,卻還不理解這裏的遊戲規則,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