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學開車,和老公大吵一架,賭氣下車。老公追上後為拽我上車和我扭打起來。被目擊者報警。警方就把我老公抓起來了,半小時後我交了一千元保釋金後釋放。
老公收到一張紙,指控他3級assault. 我該怎麽辦?我老公太冤了,隻是拉我回車,我掙紮罷了。我沒有指控我老公,警察為什麽要指控他?(也聽說過類似事件,別人都說幾句放走了,我們州的警察為什麽這麽無聊 MO ?)
罪名會成立嗎?我們隻關心有無犯罪記錄和被捕記錄,是否會影響將來找工作和綠卡。
罪名會成立嗎?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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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的
-有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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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2004 postreply
17: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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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 we do something? It is too
-m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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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2004 postreply
17: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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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律師問問,論壇裏誰也講不清的。
-有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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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2004 postreply
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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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情況是重罪,輕罪沒有影響。家庭暴力重罪下限很低
-饒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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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2004 postreply
18: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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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沒大事,討厭的是被別人報警。壹千保釋金夠重的。
-饒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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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2004 postreply
18: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