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學開車,和老公大吵一架,賭氣下車。老公追上後為拽我上車和我扭打起來。被目擊者報警。警方就把我老公抓起來了,半小時後我交了一千元保釋金後釋放。
老公收到一張紙,指控他3級assault. 我該怎麽辦?我老公太冤了,隻是拉我回車,我掙紮罷了。我沒有指控我老公,警察為什麽要指控他?(也聽說過類似事件,別人都說幾句放走了,我們州的警察為什麽這麽無聊 MO ?)
罪名會成立嗎?我們隻關心有無犯罪記錄和被捕記錄,是否會影響將來找工作和綠卡。
罪名會成立嗎?
所有跟帖:
• 有可能的 -有緣- ♀ (142 bytes) () 11/08/2004 postreply 17:48:03
• can we do something? It is too -mming- ♀ (20 bytes) () 11/08/2004 postreply 17:58:03
• 找個律師問問,論壇裏誰也講不清的。 -有緣- ♀ (0 bytes) () 11/08/2004 postreply 18:05:29
• 你說的情況是重罪,輕罪沒有影響。家庭暴力重罪下限很低 -饒舌- ♂ (385 bytes) () 11/08/2004 postreply 18:36:23
• 第一次沒大事,討厭的是被別人報警。壹千保釋金夠重的。 -饒舌- ♂ (917 bytes) () 11/08/2004 postreply 18: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