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HOA資金給自己用(未經委員會批準)是偷竊行為,可以刑事起訴的。你要麽找到證據說話,要麽shut up。不要隨便"我想我想"的。你不要隨便瞎傳,構成誹謗。
你去換物業公司,靠什麽正當理由?說和某一個委員關係過於密切?人家一起很多年,當然密切,你沒有理由,費用類似,其他人憑什麽同意換?我不知道你的對錯,可是你的想法欠思考。
不懂bylaws就不要去趟混水,把鄰居都得罪了你以後更加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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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好吧,大俠 , 我從今天起開始熟讀bylaws. -ppllee- ♂ (1008 bytes) () 07/21/2014 postreply 15:4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