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宜沒有好貨, 但這家公司和我旁邊的老頭已經合作十多年, 據別的鄰居講那老頭的車以前被刮,因為他懷疑是其他住戶使壞,所以用大家的物業費來修車, 當然那時我可能還沒有住進來吧, 而管理公司竟然同意付賬, 不管這個是真假傳聞。 管理公司一定是順從他了。他自己家所有的事情和問題都解決得很快和很經常, 這都是其他鄰居講的, 可能其他的鄰居都看到了。 所以我覺得換是一定要換得, 它們不可以聯手那麽久,一定裏麵會有不能見光的事情, 哪怕換一個近似費用的公司, 也要把它們打散,嗬嗬不知道這想法對不對 , 還請斑竹指點。
謝謝貓大俠, 其實我也沒有時間熟讀bylaws , 另外英文水平也不高哈,我已經和其他競選人討論換公司事宜,卻如你講的
所有跟帖:
•
不懂bylaws就不要去趟混水,把鄰居都得罪了你以後更加不好過。
-lexm5-
♀
(512 bytes)
()
07/21/2014 postreply
14:44:06
•
好吧,好吧,大俠 , 我從今天起開始熟讀bylaws.
-ppllee-
♂
(1008 bytes)
()
07/21/2014 postreply
15:4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