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為你保管呢?旅館簽收時,應該是認為是客人或其他工作人員訂的物品,簽收的根本不可能知道這個東西的主人其實不在這裏;也不應該要求他知道。收了的東西也許就隨手放在一般收件的地方,是誰的誰就去取了。 除非事先知道特別重要/貴重的東西,不會特別去看管的。
我覺得現在這種製度有道理。否則,像這樣把自己的東西寄到別人那兒,別人憑什麽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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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製度沒道理,但你說的倒是很有道理。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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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4 postreply
09: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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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的東西也許就隨手放在一般收件的地方,是誰的誰就去取了。”--懷疑你根本沒住過正規酒店。
-不是個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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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4 postreply
09: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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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一般出門自帶帳篷; 沒地方搭帳篷,就睡車裏;再沒車,就找朋友擠;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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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4 postreply
10: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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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沒住過,是沒有托旅館簽收過私人東西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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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4 postreply
10: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