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online不能看通知,難道你朋友不能打個電話問一下嗎?根本原因是他當時搬家忙,把這個事情忽略了。
醫生沒有疏忽,如果你朋友收到通知做腸鏡,就沒有這個糾紛。醫院有沒有疏忽?實際上"化驗結果出來了"這個信息通知到你的朋友,最後結果內容是什麽沒有通知到,是誰的責任?如果是雙方的責任,誰的責任大?
在一些州,如果原告責任大於被告責任,是沒有賠償的。當然 你沒有說你是哪個州,所以自己去看: http://www.medicalmalpractice.com/resources/medical-malpractice/medical-malpractice-introduction/medical-malpractice-compara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