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美國期間租了一個豪華公寓,後提前兩個多月回國,就把公寓sublet 了一個月。這個sublease是leasing office同意的。接sublease的人搬進之前leaseing office進行了background check, 一切都是照他們的要求,leasing office把他們加到了lease上,然後他們入住。
接sublease的人與leasing office之間沒有financial方麵的交易,他們隻是把一個月的租金交給朋友。後來他們搬出時leasing office的人也一起檢查了公寓有無損害,都沒問題,至此一切看似順利。
後來在退押金時出現問題。他們在支票上寫有朋友和其他接sublease的所有人的名字,銀行要求必須有其他人的簽名才能兌現支票。由此開始了煩人的拉鋸戰。先後跟 leasing office 和財務部門打了幾十個電話。他們堅持說,按照法律,退押金必須寫所有人的名字。但當時他們office清楚的知道我們辦的是sublease,還把名字加到 lease上,也沒告訴我們退押金會寫所有人名字。現在導致我們不能存支票,應該他們負責,而不應該由我們承擔這個損失。
不利的是,我們沒有和leasing office之間書麵的證據說明是sublease。隻有在craiglist上的匿名廣告和與接sublease的人之間的email 能看出是sublease。(但是押金是一入住就繳了,後麵的人是最後一個月才加上的了,肯定不是co-renter啊。)第二,當時接sublease的人在leaseing office進行background check的時候,我在場,不知能不能算證人證明他們知道是sublease。
目前考慮訴訟,但是這是最後不得已的辦法。因為目前朋友人在國內,這段時間都是我在幫著打電話交涉。朋友和我其實都不想走到那一步。但也不想白白損失押金(因為是豪華公寓,押金也不少)。請問還有什麽辦法解決?
謝謝
leasing office退的押金不能兌現,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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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不找當初 sub-lease 的房客簽字? 不要告訴老貓找不到這人了..... -單身老貓- ♂ (0 bytes) () 06/17/2014 postreply 05:00:55
• 回複: -April05- ♀ (319 bytes) () 06/17/2014 postreply 11:30:12
• 你以為打官司比支票簽字容易? -lexm5- ♀ (313 bytes) () 06/17/2014 postreply 12:29:27
• 說到轉租,一般來是你朋友和轉租的人之間的事, -水中撈月- ♂ (301 bytes) () 06/17/2014 postreply 07: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