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Reentry permit。2、執行層麵,移民官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在國外居住超過一定時間,例如6個月的個案隨即處理。因為大家對6個月這個數字談論比較多,是否6個月是一個敏感數字,容易招致移民官的特別注意?
是否可以這樣理解:1、法律層麵,在國外居住不超過1年,返美沒有法律問題;超過一年,需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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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綠卡的人要有住在美國的意願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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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2014 postreply
11: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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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 lexm5 的詳盡解答。因要回國照顧老人,看到媒體上的一些報道說法不一,所以
-calar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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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2014 postreply
11:5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