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誠求教單純法律問題 (請不要進行道德上的指點)

我之前貼過這個請教, 可能介紹得不太清楚, 引起誤解, 還遭到道德上的批判. 我現在重新貼一次, 我隻需要熱心的朋友, 對我在法律層麵的一些建議.

1. 1年前, 我們機構內部有一個通訊錄,約40個人。1年前, 有一個人名叫吳美麗, 她偽造email混入這個通訊錄,匿名誹謗我和這個機構,最終被我們機構發現,她也認錯了,並留有證據。

2. 1個月前,  又有人偽造了email, 混入這個通訊錄,匿名誹謗我,並恐嚇我。我已經報警,警察局已經出具報警記錄,但是這個誹謗者沒有停止誹謗。根據各種跡象表明,這個匿名誹謗者就是上次那 個吳美麗,但我不完全確定。 前天,我在網路上辟謠,一不小心, 說漏嘴, 在三封反擊誹謗的email中, 因為情緒激動,我不小心說漏嘴,直接說目前這個誹謗者就是之前那個曾經誹謗過我的人,我把吳美麗的名字 寫出來了, 說她就是目前這個誹謗者。

結果今天她提出,她要去法庭告我,說我張冠李戴。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該如何做?如果她真要告我,我要負什麽樣的法律責任? 我是否需要再寫一封email, 申明撤回我的言論, 並致歉? 這有幫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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