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你沒戲,下次買房汲取經驗教訓吧。

在美國,賣房經紀人隻提供從賣主得到的房屋信息(listing information)。是買房經紀人有責任為你證實信息是否準確。但如果某項信息事關重大,還是需要你自己親自去查實,以免日後生矛盾。看來你沒有就房屋麵積這一信息要求你的經紀人去證實,也沒有自己去查,這隻能怪你自己粗心,沒經驗。要怪你經紀人的話,也隻是他的疏忽,不能構成欺詐。何況你也沒在簽字時查看那個複印件的Certificate of location上的數字是否是你所要的。如果你當時要是花錢請個real estate attorney替你文件把關,或是在簽合同前做了房屋appraisal,這樣就可能避免現在的懊悔了。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