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本質是這樣,但買方經紀不能連標準/明顯的事情都不告訴買方,比如必須自己

核實麵積,哪些文件必須事先得到。  如果這些標準/明顯的事情都做不到,是可以告他們的。  (至於隱性的東西,比如這個房子到底值多少錢,修理的要求到底合理不合理,則是看自己的運氣是否遇上負責的經紀。自己做研究絕對是應該的。)

所有跟帖: 

謝謝! 這也是我的看法 -黑色的眼睛- 給 黑色的眼睛 發送悄悄話 黑色的眼睛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4/2014 postreply 17:56:20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