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4年,孩子今年1月出生,我媽媽去年12月從中國到我們家幫我們照顧baby到現在。把小孩照顧得很好,但是和我老公起了不少矛盾。大多是生活習慣上得不同和性格的不和。LG常常找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找我門吵架,我才生完小孩回家,他就和我媽發生矛盾,罵我媽。還沒出月子,他就曾經2,3次提出離婚。為了孩子我們都忍下來了。前兩天他們吵架,老公威脅我媽媽,如果她不按照他的要求做,這次回中國之後,就永遠不要想見到孫子,也永遠不讓我媽來美國。他也不會簽字讓我帶小孩回中國探親。
我與老公均是美國公民; 他是專業人士,高收入;我懷上孩子之後就辭掉工作在家;我媽媽是中國公民,無綠卡。
我想谘詢一下老貓,
1,我老公有沒有權利禁止我媽媽見小孩?在什麽情況下他可以申請?
2,我有什麽相對的權利讓我媽媽過來探望小孩?
3,我老公有沒有權利禁止我媽媽來美國,或者禁止我給我媽媽辦綠卡?
我媽媽很愛孫子,我很擔心她以後再也見不到孫子了。
如果我回國看我媽媽,不帶小孩,我又擔心以後真要離婚,lg已這個為理由,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