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買了個半獨立房子,鄰居是兩個二、三十歲的白人小夥子。見麵打招呼都比較客氣,就是每隔兩個月就要舉辦一次party。
昨晚深夜(或今天淩晨)1點,音樂聲把我們吵醒。過去敲門,屋裏有三個男人正在喝酒,見我去了,答應關閉音樂。3點音樂聲又起,又去敲門,進去談了幾句,我說明天還得上班等,對方態度極好,關掉音樂,還要請我喝酒。
今天早晨上班開車,昏頭昏腦的。幾個月前我也敲過一次門,那次是個十多人的party。
下次如果還這樣我是不是應該叫警察?警察能怎麽辦?如果再犯呢?除了賣房子,還有沒有好的解決辦法?
我住在多倫多。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