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的分析。
這個鄰居我們搬來之後沒和我們來往過,因為當時他已經開始在賣房子了。而且現在他搬走了。
我們不想簽agreement的原因主要是覺得這個agreement 規定這個許可隨時可以被鄰居撤銷。將會是我們的一個潛在麻煩,而且我們以後要賣房時買家同樣會有這個顧慮。現在就希望能有個永久的解決方法。但是,移走driveway工程很大,不是優先選擇。
當初用的這個房產律師買房時當時就不怎麽替我們爭取,現在也隻是轉發一下對方的來信。我們想知道,closing之後出現這個問題是否還屬於他應該負責處理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