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專業大俠,有問題想谘詢一下,我有一個女友兩年前與美國公民(台灣人也)

結婚,她一直沒有來過美國,結婚證是在國內領取的,一年多以前男方就已經離開中國,現在女方要求離婚,下個月女方要到美國來和他離婚,問題是,女方需要一些什麽離婚手續,需要帶一些什麽證件,需要在什麽結構辦理,能否在中國駐美國大使館辦理,如果男方不願意怎麽辦,他們都是50多歲的人。多謝各位大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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