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看到公司的調查報告,沒有對投訴人的書麵聲明,簡單的說,您的要求對老貓是"不可能的任務",然而有一點清楚,你與這位同事的關係非比尋常,而您所謂的"偶然"發現對˙方與您的主管的關係也應該不是如您所言,所以很明確的告訴您,老貓不相信"偶然"
您如果不服,可以在當地諮詢律師,看看是否有一個案件,然而建立一個案件的重點是您是否能夠證明公司人事單位對於事件的調查與處理的程序是否有不合理之處,而不是這個指控本身是否合理,因為人事單位沒有司法權,所以一般隻能針對一方的指控是否有任何合理的證據進行調查,一般最簡單的是調閱雙方電子郵件,特別是依據您的說明,你們是舊識,同時職務盎雙方本身應該有不少互動,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所以您的公司 as long as 依據當地勞工法的要求與公司本身人事的規定進行了調查,同時充分給予您說明與辯論的機會,您的公司就應該可以免責,因為公司"人事單位"不是開封府,您的公司也沒有包大人,所以公司的任何決定公正與否不是重點,重點是公司做這個決定的過程是否合理與公平,所以問題在於,公司本身是否知道這個指控不實或是沒有給予您相對的機會解釋,這是你需要考慮的...
如果您認為這個決定不公正,那麼真正訴訟的對象應該是您的同事,因為如果對方提出不實的指控,而造成公司對您做出懲處,這是您ˋ同事的問題,您須要找這個同事負責,
然而請容老貓這麼說,因為對於您而言,是您介紹她進入你˙的公司,所以您"有恩"於她,再加上你們過去相識,所以對方應該還之以情,在工作上,這是"你的"負責項目,對方不應該來˙挖這個牆角",對方與"你的"主管有任何"不尋常"的關係, 這讓"您"很不舒服,所以你應該糾正這種舉動..這一切如果是在前清,非常的合情與合理,但是這是美國,國情文化均不同,所以這麼說,你生錯了時代,來錯了地方. 在法律上,您地同事與您是不同的個體,對方在工作時間之外的行為根本不關您的事,也無需您過問, 希望您能了解這點,所以是否應該提出訴訟,不在於您與她的關係,而是需要客觀的看清楚公司處理對方報告的程序的合理與合法性,同時您是否有充分的證據來正式證明對方的指控不實,其他的應該都不是重要的.
回複:回複:你要對誰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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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ty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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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201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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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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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01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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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ty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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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01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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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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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01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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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ty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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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01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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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您應該問您的律師而不是在這裏詢問.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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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01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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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ty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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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2014 postreply
06: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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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看你還是先訴你LP吧, 沒準是她先跑到人事處告你同事的
-xiaoxiao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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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014 postreply
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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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俺看你還是先訴你LP吧, 沒準是她先跑到人事處告你同事的
-tyty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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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2014 postreply
07:00:19